根据越南工贸部近日颁布的第41/2026号通知,自2026年9月5日起,包括家用消费品、纺织品、鞋类、电气电子设备、自行车、摩托车、家具及玩具等多类旧货,将暂停开展暂进口再出口和转口贸易经营活动。
根据《通知》,《废料目录》和《暂停开展暂进口再出口、转口贸易经营活动的旧货目录》正式发布,相关规定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根据《通知》附件二,暂停经营目录中消费品占比较大,涵盖塑料制品、旅行箱包、皮革及毛皮服装和配饰、厨房及餐桌用品、木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卫生洁具、金属家居用品、刀具、剪刀及餐具等多类商品。
纺织服装领域方面,目录包括丝绸、羊毛、棉、合成纤维、再生纤维等各类纺织面料,地毯、针织面料、服装、被褥、床单、枕头、毛巾、窗帘、室内装饰用品以及旧服装等产品。同时,按照HS编码第64章划分的全部鞋类产品均纳入暂停经营范围。
此外,多种电气、电子及家用电器产品也被列入目录,包括部分空调设备、热水器、食品加热设备、家用净化设备、体重秤、电熨斗、缝纫机、带电动机的家用电器、电动剃须刀、电推剪、电热器具、耳机以及部分音视频设备等。
《通知》还规定,暂停开展摩托车、两轮机动车、自行车(HS编码8712.00.10竞赛自行车除外)、部分汽车零部件、钟表、座椅、家具、床垫、照明设备、玩具、电子游戏设备、节庆用品、打火机、烟斗、梳子及保温瓶等商品的暂进口再出口和转口贸易经营活动。
越南工贸部表示,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调整范围,应以HS编码为准。
对于目录中仅列明HS两位编码的,相关章节下所有八位编码商品均适用;列明四位或六位编码的,同样适用于其所属全部下级编码;只有明确列明八位HS编码时,才仅适用于对应的具体商品。
越南工贸部强调,第41/2026号通知并非禁止进口上述旧货商品,而是仅针对目录所列商品的暂进口再出口及转口贸易经营活动实施暂停管理。
对于货物自出口国直接运输至进口国、未经过越南口岸的转口货物,则不属于本《通知》的调整范围。
越南工贸部指出,制定上述目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暂进口再出口和转口贸易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越南成为废料及低质量旧货的中转地,降低环境污染、贸易欺诈及非法转运等风险。
事实上,暂停废料及旧货暂进口再出口、转口贸易经营活动并非新规定。第41/2026号通知的主要调整在于更新法律依据,按照HS编码对商品目录进行统一规范,并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多个商品类别,以提高管理效率。
此外,《通知》还对过渡安排作出规定:对于在本《通知》生效前已完成暂进口或转口海关手续的货物,可继续按照办理海关手续时适用的规定执行。
第41/2026号通知自2026年9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