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德莱表示,为了防止新冠疫情从外部进入国内,中国当局加强了边境口岸和海港地区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特别是进口冷冻食品的检疫控制。
当检查和发现货物及其包装标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当地海关将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规定在一定的时间段暂停办理外国食品生产企业的进口手续。
农德莱补充说,最近,中方发现多批从越南进口的查鱼等水产品及其包装标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在此背景下,越南驻华大使馆商务处一直与中国海关保持联系,以便及时掌握情况、进行信息交流以及最快地向企业通知,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损害。
农德莱援引中国海关统计数据称,2022年1月至4月期间,越南对中国水产品(HS 03编码)出口额同比增长117.6% ,占中国从外部经济体进口水产品总量的近9%。
农德莱认为,今年越南对中国水产品出口有望向好。主要是因为随着疫情得到控制,防控措施放松和经济活动逐步复苏,拥有14亿人口的市场消费需求强劲复苏,因此越南对中国水产品出口前景广阔。
另一方面,近日,中国海关向多家越南水产品企业发放编码,允许其对中国市场出口水产品。
农德莱强调,由于中国对质量控制、检测、检疫和食品安全标准日益严格,以及在中国仍在加强对进口冷冻食品的控制的背景下,各家生产企业需要不断提高质量并全面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规定,满足进口国的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