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联合12号公告,自4月26日起,非医用口罩和部分医疗物资出口实施商务部黑白名单管理。公告引发了众多企业的疑问:不在白名单能出口吗?如何申请商务部白名单?4月26日,商务部发布紧急通知,宣布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以向本地商务局申请加入商务部白名单,但需要提交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
防疫物资出口政策越收越紧
根据三部委发布的12号公告,非医用口罩出口企业报关时必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确认产品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进口方接受所购产品质量标准且不用于医用用途,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企业清单验放,对不在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企业清单内的,海关接受申报,予以验放。
同时,两份重要清单公布:
1、商务部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www.cccmhpie.org.cn动态更新)
2、市场监管总局提供国内市场查处的非医用口罩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www.samr.gov.cn动态更新)
简单来说,防疫物资出口政策越收越紧了,现在实行黑白名单制度,只有在白名单上的企业按相关政策提供了完整文件才能得到海关放行。其中,申明符合国外标准的,凭商务部白名单放行;申明符合国内标准,不在市监总局的黑名单中即可验放。
而企业能否上白名单,主要取决于企业自己是否有国外承认的认证,是否及时向商务部门提交了认证证明资料。
根据商务部4月26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做好审核确认符合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名单有关工作的通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自愿填报有关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需填写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医用口罩等5类医疗物资生产企业需填写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清单。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地医疗物资商业出口工作机制有关成员单位初步审核后,以工作机制办公室名义(本地商务主管部门代章)将汇总表(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国家医疗物资商业出口工作机制办公室(商务部外贸司),同时抄送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原则上每周报送一次,截止时间为每周三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