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备单证——国外发运——口岸清关——放行
由于普通口罩和医用口罩目前都归到同一个HS,请注意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等)在我国属于II类医疗器械,进口企业需要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产品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
如果进口的是医用口罩的话,目前如果是捐赠的话,可凭相关监管部门证明先放下后补证。
口罩进口清关后是用于销售的,建议还是按照正常进口医疗器械的流程走,需要有经营备案凭证和进口注册证,以防止后续核查。也可和当地药监部门咨询,以防范后续风险。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口罩、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液等。
口罩进口清关需要单证如下:
箱单/Pacing List
提单/Bl of Loading
发票/Invoice
合同/Sales Contract *捐赠需要免税进口的需要《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口罩:HS CODE 6307900000
商品名称:纺织材料制未列名制品
申报要素: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成分含量;3:GTIN;4:CAS;
海关监管条件: 无
进口关税:6% 进口增值税:13%
防护服:HS CODE 6210103000;
商品名称:化纤制用税目56.02或56.03的织物制成的服装
申报要素: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织造方法[机织等];3:种类[上衣、长裤、短裤等];4:类别[男式、女式];5:成分含量;6: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7:货号;8:GTIN;9:CAS;
护目镜:HS CODE 9004909000。
商品名称:其他眼镜
申报要素: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用途;3:类型[变色等];4:品牌;5:型号;6:GTIN;7:C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