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全球抗疫,进一步加强出口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海关总署联合多部门连续出台《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海关总署2020年第53号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2020年第12号)等政策文件。
一系列政策下防疫物资出口有何要求和变化?近期,南宁海关联合多部门对全区11市170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关键原材料供应企业共计260余人开展了政策解读培训。
没能参加培训?没关系,你想知道的政策要点都在这里:
一、5类医疗物资出口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针
企业产品获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提供声明(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附件1),承诺出口产品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验证核查以国家药监局网站www.nmpa.gov.cn动态更新的目录信息为准)。
企业产品未获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但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www.cccmhpie.org.cn动态更新)验放。同时企业须提交书面声明(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附件2),承诺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二、7类医疗物资出口
医用手术帽、医用护目镜、医用手套、医用鞋套、病员监护仪、医用消毒巾、医用消毒剂
企业申报出口时,需提交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具体要求参照“5号公告”附件1)。建议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海关进行验放。未提供的,海关严密监管进行查验。
三、非医用口罩出口
声明:文章来源于物流巴巴,仅供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官方立场。巨东物流业务范围涵盖国际物流、国内物流、仓储管理,物流方案策划等供应链管理相关服务领域。如对巨东物流业务方面感兴趣,请点击在线咨询。
城市排位的地区分布格局与我国经济的梯度特征整体吻合 外贸综合竞争力百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决...
因为众所周知的情况,俄罗斯将本国很大一部分能源出口转向了中国,同时增加...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简称国际航协)2023年9月全球航空货运市场定期数据显...
11月1日,青岛食利达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黄河正在青岛大港海关通关大厅办...
随着航空业进入传统的旺季,主要东西向航线的航 空运费 在10月份有所回升。...
根据GB 6944-2012【1】《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主要危险品大类可分为如下...
越南今年前9月出口下降8.5%,智能手机出口下降13.7% 越南政府公布的海关数据显...